影/得不償失!為賺2500當詐團人頭 轉帳6百萬遭警示臨櫃提款遭逮

北市警方破獲一起詐騙人頭案,一名男子為了2500元代價,將個人帳戶提供給詐騙集團使用,先轉帳6百多萬贓款又臨櫃提領被行員與警方識破,當場將他查獲送辦。

男子名下帳戶遭詐騙警示警方到場逮人。(圖/翻攝畫面)

北市信義分局福德街派出所警方日前接獲轄內銀行行員來電通報,表示一名男子臨櫃提領鉅款,但行員查出該帳戶金流異常,匯款皆來自不同帳號且被列為警示帳戶,員警獲報趕赴銀行了解。

警方到場時男子否認擔任詐騙集團車手,辯稱提領25萬元款項是要成立網路賣場的投資款,員警追問下卻無法清楚交代資金來源,男子見無法瞞騙,才坦承是詐騙集團人頭帳戶,幫忙匯款及提款。

男子供稱以2500元為報酬,提供個人帳戶給詐騙集團操作,陸續透過網路銀行轉出600多萬元,因金流異常遭警示,男子接受指示到銀行臨櫃提領現金25萬元時被行員發現通報警方,最後遭警方逮捕帶回偵訊,全案依詐欺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移送北地檢署偵辦。

警方呼籲,民眾應避免一時貪念,將自己或他人向金融機構申請開立之帳戶、向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之事業或第三方支付服務業申請之帳號交付、提供予他人使用者,即可能涉犯洗錢防制法第15條之2「人頭帳戶罪」,將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處罰,民眾應提高警覺,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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