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房地產教父」之稱的曾文龍博士,近日遭指控在台北捷運車廂偷拍女乘客裙底,被揭發後還試圖狡辯,引發關注。事後他表示,要對女網友提出妨害名譽、個資法及妨害秘密罪等告訴。對此,女網友5點聲明回應,「曾博士,可以了啦,再凹就難看了。」
原PO在Dcard表示,當下有翻拍到手機中的違法照片,現在不公佈是因為沒有笨到違法散播他人私密照,等你正式提告,會立馬提供警方;第二,由於自己不是被拍的當事人,現在無法對你提告,一旦你提出告訴,「我會立馬告你誣告、民事求償,屆時你就會變成法院認證的偷拍博士。」
原PO呼籲,如果堅持沒有拍攝女性裙底,請儘快報案,並請警察扣留手機,把你刪除的資料回復,也歡迎你主動把照片大方的PO出來,交給社會大眾公評。
原PO說,「因為你的偷拍、誣告行為,我會心生恐懼不敢坐捷運,所有計程車收據我會留下來,因為被你誣告損失,包含但不限於時間、精神、律師費等,我會一條一條列出,對您求償。」第五點,原PO提到,「當下你在清理『最近刪除』相簿的時候,我還有看到一些其他東西,這部分我還沒提出呢。」
回顧曾文龍聲明,其強調拍攝畫面是坐其對面一整排人之照片,並非某單一個人,更非個人私密部位,並無不法可言。(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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