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奕緯/綜合報導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民眾黨立委張啓楷今(17)日邀請師鐸獎女師遭鐵鎚爆頭殺害案被害者家屬、殺警案被害者家屬舉行座談會,女師兒子張先生向司法院代表提出質疑。
2014年高雄市男子劉志明持榔頭殺害素不相識的陳姓女教師,還性侵咬掉乳頭、強盜財物。女師兒子張先生今日從新竹來到立法院出席座談會表示:「我今天的重點放在法律的合理性、法律的合法性、審判過程的合理合法性,我媽媽在10年前的12月被強盜、性侵、殺害,法院已經認證,犯罪事實都非常明確,被告自己都已經承認了,為什麼後來被告翻供說他沒強盜,今年最高法院就說這叫強盜未遂?為什麼可以這麼反覆無常?法官認為強盜未遂就強盜未遂?怎麼會這麼不合理、不合法?」
張先生並指出:「家屬想要了解證據的細節,但家屬沒有聲請證據調查的權利,因為我們不是當事人,當事人是我媽媽,我媽媽已經火化了,她要怎麼行使證據調查權?當然只有我們家屬能聲請,但我們沒有這個權力欸,我們也沒有上訴權,我們在法庭上是沒有席位的,我都是坐在旁聽席,我的發言會被視為干擾法庭,這個問題我們希望能夠正視。」
張先生質疑:「即便10年來歷次審理判決兇手死刑,但今年最高法院說這件是隨機殺人,不是最嚴重罪行,那我想要問什麼叫做最嚴重罪行?這個是蓄意殺人,用鐵鎚敲擊我媽媽的頭多下敲到死,這樣不叫最嚴重什麼叫最嚴重?以後心情不好到路上隨便一個找人做這件事情都不叫最嚴重?因為是隨機啊,不是計畫性殺人?」
張先生強調:「我媽媽已經老年了,她又沒有能力反抗,而且這個案件還結合性侵,我都還沒講性侵的細節,那很不堪入耳的欸,都這麼清楚了,還不是最嚴重?歷次審判5次死刑,結果現在釋憲之後就撤銷死刑,我的重點也不在死刑不死刑,我的重點在於整個法律不夠明確,判決因人而異,所以我們變成人治社會,我們不是應該是法治的國家嗎?這樣就是人治的國家嘛!人說什麼就什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