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黑心公司誆收廢棄物再利用 租地非法堆放3千噸不法獲利上億

保七總隊查獲2名嫌犯分別為多間公司負責人,誆稱持有合法執照可處理塑膠廢棄物再利用,實際上惡意堆放3千多噸廢棄物,不法獲利近億元,近日遭檢方起訴求處重刑。

不法業者誆稱可回收堆放大量廢棄物牟利。(圖/翻攝畫面)

保七總隊聯合環境部及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成立專案小組調查,發現千弘及新達利環保公司實際負責人邱福均佯稱擺放機具、車輛,租用桃園市楊梅區一處空地與倉庫,再對外聲稱公司可合法回收塑膠廢棄物再利用,向多家公司招攬廢棄物處理業務謀利。

警方查獲不法業者將廢棄物惡意堆放。(圖/翻攝畫面)

嫌犯實際上卻將所收受的廢棄物堆置在租來的空地與倉庫,甚至於堆置容量飽和後,再外運至其等另行承租宜蘭縣冬山鄉廠房棄置;專案小組報請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去年12月12日搜索4個處所、帶回3名涉案人。

經檢察官複訊後被告邱男聲請羈押,雖經法院裁定交保,但在檢察官鍥而不捨提出抗告後終將邱男羈押,並扣押大貨車1台、曳引車5台價值共1480萬元、房產2棟、土地6筆價值共2千多萬元以及公司名下帳戶約300萬元。

專案小組查出,嫌犯堆置廢棄物體積高達1萬立方公尺,重量達3758公噸,犯罪所得高達9865萬元,造成出租土地所有人損害,更造成國土環境嚴重破壞,檢察官近日偵結起訴,檢方認為嫌犯推諉卸責避重就輕、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對鄧、邱從重量處徒刑4年8月徒刑,並聲請沒收近億元犯罪所得。

警方呼籲,地主應善盡土地管理人責任,業者亦應遵守環保法規,一旦遭查獲非法棄置廢棄物,不但須負責將廢棄物妥善清除處理、將污染場址復原之責任外,恐面臨最重5年刑責,並得併科最高新臺幣1500萬元罰金,請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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