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盤踞廣東十餘年黑幫組織覆滅!非法斂財8千萬 首腦獲無期徒刑

分享:

大陸最高人民檢察院於24日發布一批檢察機關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鬥爭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廣東省東莞市的「王某等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入選。該組織首腦王某(綽號「猴子」)因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多項罪名,最終被判處無期徒刑。

曾盤據廣東東莞十餘年的涉黑組織覆滅。(示意圖/unsplash)

綜合大陸媒體報導,王某於2010年左右開始在東莞市大朗鎮參與開設賭場,為聚斂錢財,他以鄉情為紐帶,網羅大批以湖南某地籍為主的社會閒散人員。該團夥透過暴力、威脅等手段驅趕、吞併大朗鎮新馬蓮村一帶的其他賭場。2013年,因被害人常某恆拒絕合作開設賭場,王某糾集數十人持砍刀、鋼管等工具打砸常某恆夫婦經營的商店,極大提升了該團夥在新馬蓮村一帶的不法影響力。

王某因該案被抓獲,冒用黃某的身分被判刑入獄。在服刑期間,王某透過其妻子李某等人探監傳送信息,仍實際控制該犯罪團夥,由王某康、肖某等人代為管理賭場及團夥成員,繼續爭奪勢力範圍。2015年4月刑滿釋放後,王某繼續招攬、發展團夥成員,對外以「公司」名義管理、控制新馬蓮村一帶的賭場。

為樹立自己在犯罪組織中的權威,王某透過發放固定工資、為違法犯罪的組織成員發放「跑路費」「安家費」等方式拉攏成員,對不服從管理的組織成員實施毆打懲戒。至此,一個架構明確、等級森嚴,以王某為組織者、領導者,王某康、肖某等10人為骨幹成員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正式形成。

曾盤據廣東東莞十餘年的涉黑組織頭目獲判無期徒刑。(示意圖/pexels)

2013年至2021年間,該組織在新馬蓮村一帶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對當地賭場形成實際控制,透過非法開設賭場攫取利益高達1800萬元人民幣(約8000萬元新台幣)。十餘年間,該組織共實施開設賭場犯罪10起、故意傷害犯罪3起、尋釁滋事犯罪8起、非法拘禁犯罪1起、洗錢犯罪1起、偽造身份證件犯罪1起、違法事實2起,造成1人死亡、2人輕傷、6人輕微傷。

東莞市人民檢察院、東莞市第二市區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定王某等26人構成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先後於2022年10月14日、2022年11月28日向法院提起公訴。2023年8月2日,一審法院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開設賭場罪等罪,數罪併罰,判處王某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處相應附加刑。對其餘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6年至10個月不等。

2024年6月11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認定王某二審期間檢舉他人犯罪構成立功,依法改判為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全部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留言衝人氣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