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仔悲歌!近日大陸傳媒報導一宗雇傭糾紛官司,一名員工被指遲8分鐘開電腦、與同事交談4分鐘等,公司就以「嚴重違紀」即時解僱。

大陸《封面新聞》報導,2025年1月,在公司工作了4年多的技術工程師小林(化名),結束駐外項目,回到南京分公司坐班,每天按時上下班,主動做調查研究並匯報進展。
1小時內搞妥離職手機
同年2月中旬,小林被公司以「嚴重違紀」為由,當場解聘,並要求1小時內辦完全部離職手續。
由於覺得被無理解僱,小林將事件訴諸法院。雙方對簿公堂時,公司聲稱十幾段沒有聲音的閉路電視影片是開除小林的「摸魚罪證」,其中包括:
1月17日: 離座9分鐘,看手機,和同事說話4分鐘。
1月23日: 離座15分鐘,上下午跟同事聊天各15分鐘,提前3分鐘收拾東西。
1月24日: 延後8分鐘開啟電腦,查看手機。
1月26日: 離座14分鐘,看手機,提前4分鐘離開工位。
2月5日: 電腦黑屏靜置28分鐘,提前4分鐘離開工位。
小林在法庭上即時一一反駁。其中被指提前幾分鐘下班。小林指,辦公室在4樓,打卡簽退在1樓。我提早4分鐘去等電梯、下班準時打卡,根本不是早退。至於其他指控,小林也逐一駁斥,例如因要去廁所和喝水等基本生理需求,才離開工作崗位;和同事說話是正常工作交流;看手機是為了查看競爭產品和工作微信。

為喝水離開工作崗位
小林又指,自己在職4年多未有任何違紀記錄,公司從未作出任何提醒、警告或核實,反而用上所謂「閉路電視影片」作證,將他定罪解僱,認為是違法。
報導指出,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早前對案件作二審判決,認為本案中,閉路電視影片顯示的行為,持續時間短、頻次低,未達「嚴重違紀」程度,公司憑影片作「突襲式」開除員工屬於違法,判令公司支付賠償金10.8萬元人民幣。(星島網)
網民:比監獄還嚴格
網民意見:
冬眠的蝸牛妞 :這公司老闆有病
幸運草:你左腳先進公司嚴重違紀,開除
北慕:這種公司就應該倒閉
濤濤:資本家真把人當奴隸啊
otten:比監獄還嚴格,要不拉去槍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