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16)日將審查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徐巧芯等人提案修法,將擔任監察委員需具備的資格,刪去「曾任立委一任或直轄市議員二任」,以及「富有政治經驗」等條件。

王鴻薇表示,《監察院組織法》的修正,能讓監察委員的任命去除政治性干擾,因為監察院的職責是監視官箴,但監察院在監督很多重大案件時,都讓社會大眾感到高度疑慮,都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例如超思雞蛋案、新竹棒球場案,最近的則是陳宗彥涉嫌接受性招待案,雖然在調查報告裡敘述很詳盡,但最後又是輕輕放下,監察院用壓倒性票數不對陳宗彥做處理,引起社會高度矚目。
王鴻薇指出,監察委員來源幾乎都是政治人物出身,因此她提出刪除「需任立委一任、縣市議員兩任」的規定,避免執政黨讓選不上民意代表的人就去當監委,讓監察院變養老院,也沒辦法發揮監督工作上的堅持。
王鴻薇續指,「富有政治經驗」這項條件也刪除,因為「富有政治經驗」又坐實了監委就是政治酬庸,現在執政黨派系的徒子徒孫,做過立委又放到監察院當監委。
王鴻薇強調,在野黨提案透過修法降低監委的政治任命,那是否還要廢除監察院?王鴻薇指出,廢除監院要修憲,但修憲前應該針對《監察院組織法》內令人詬病的「政治性任命」予以刪除,還給監察院獨立公正的調查與彈劾糾舉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