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嘉男/綜合報導
針對台農蛋品「誤標效期」,儘管負責人涂萬財喊冤是幫農業部揹黑鍋,不過高雄市衛生局今(14日)先開罰30萬元,並待調查結束後,依其情節及損害程度從重裁罰、最高可處400萬元罰款。
衛生局副局長潘炤穎表示,台農蛋品公司負責人昨日未依衛生局通知完成意見陳述,有拒絕規避事實,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47條第11款規定已處以新台幣30萬元罰款在案。
台農蛋品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標示不實」,經查台農蛋品公司係於屏東洗選工場洗選包裝並配送通路販售;針對洗選程序、進出廠數量及清單、銷貨日期及流向、倉儲與管銷通路等,衛生局正協同食藥署及屏東縣政府衛生局積極調查相關事證,定依其情節及損害程度從重裁罰,最高可處以新台幣400萬元罰款。
曾跳出來力挺超思的「養雞大王」涂萬財昨喊冤表示,因為這個標示,食藥署、衛福部也沒有真的說進口蛋要怎麼標示,我們上網去查都沒有,從開始農委會委託我們代工洗選的時候,我們看這個資料去查食藥署都沒有,到現在還是沒有這個規定,我們按照所簽的合約,就是製造日期幾號,有效日期加1個月…實在講這個標示不是我們要標示錯誤,我們都沒有錯誤。
並稱道歉影片「是農業部要我講的啦,叫我擔下來,快點平息這個事情。」沒想到他照辦後,政府還說要罰他400萬、2億的,「我跟衛生局講,罰我4萬元,我就很委曲了,要罰更多,我就找律師告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