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地檢署偵辦辣椒粉含蘇丹紅案,一名業者明知剩料含蘇丹紅仍製作銷售,還辯稱「吃了對身體不會有影響」,一審遭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併科30萬元罰金。

檢方調查,雲林縣長谷農產公司販售的「三英朝天椒辣椒粉」2025年2月27日被抽驗出含蘇丹紅,公司負責人林延書明知蘇丹紅有害人體健康,卻仍賣出7千多公斤辣椒粉。
追查發現林男於2022年2月16日,以公司名義向大陸河南省某廠商進口「熱風乾燥辣椒粉」1萬4000公斤,2024年間經工廠加工包裝成「三英朝天椒辣椒粉」出售,並於同年5月將商品送驗檢出含有「蘇丹色素三號」成分。
未料林男明知辣椒粉含有「蘇丹色素三號」成分,竟於2024年12月要求員將剩餘原料繼續加工,再製成「三英朝天椒辣椒粉」繼續出售,數量多達7663.2公斤;台南市政府衛生局2024年2月抽驗市售「三英朝天椒辣椒粉」,檢出含有「蘇丹色素三號」,轉由報雲林地檢署指揮調查局搜索偵辦。
案經雲林地方法院審理,林男庭訊時竟稱「吃了對身體不會有影響,世界衛生組織報導,蘇丹色素三號列為第三類與咖啡相同,沒有特別說吃了會怎麼樣,只是說不能添加在食品內」,法官認為林男行為對食安影響重大,最後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併科30萬元罰金且不予緩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