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塗豐駿/綜合報導
台積電一名女工程師罹患「帶狀皰疹」,向主管請病假並附上證明,事後主管開會時透露其病情,女工程師憤而提告,主管一審遭判刑2個月,今上訴被駁回維持原判。
台積電一名主管因洩漏工程師病情遭判刑。(圖/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台積電林姓女工程師因罹患俗稱「皮蛇」的帶狀泡疹,所以身體虛弱無法熬夜加班,中部台積電部門主管沈姓男子(40歲)於2021年3月12日,寄電子郵件給5名下屬,信件內容提到林姓女工程師身體虛無法熬夜,強調「若是她老人家01:00 之前想要離開,我有請她務必當下和你們協調,一切還是以各位當下需求判斷為主」。
沒想到同年7月下旬,沈姓主管在開會時使用通訊軟體,向其他同事提起林女罹患「帶狀皰疹」之事,林姓女工程師事後得知病情被傳開,認為主管對她已有不良印象,造成她在同事間會有「為小事請假」、「增加同事負擔」、「拖累團隊」的負面形象,更洩露其個人病情隱私,因此憤而對沈男提告加重誹謗及違反《個資法》。
案經法院審理,加重誹謗罪嫌部分因逾越告訴期間,經檢察官不起訴處分確定,而沈男主張,因林女並無助理工程師,以至於造成1人須負擔2人工作,因此才與同事提及病名,初衷只是希望同事們能為她提供幫助,絕無損害之意;台中地院法官審酌沈男同時向多名部屬提及林女病名,已逾單純「處理」個資行為,對林女造成一定程度的傷害,最終依違反《個資保護法》,判處沈男2月徒刑,可易科罰金6萬元,全案上訴台中高分院,今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