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紹尹/綜合報導
隨著網路購物的普及,許多網站常假借合法藥商或藥局的名義在網路販售藥品,實際上卻是非法的境外網站,並從國外寄送來路不明的藥品。食藥署今(8)日提醒,自國外輸入偽禁藥恐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
食藥署呼籲,藥品並非一般產品,須謹慎使用,不要隨意透過網路平台購買來路不明的藥品。民眾如有用藥需求,應就醫或至藥局詢問藥事人員,並遵循專業醫藥人員的指示使用領有我國藥品許可證之藥品,才能確保自身的健康和用藥安全。
使用這些藥品,可能影響民眾身體健康,還會違反藥事法輸入禁藥的規定。食藥署今(8)日提醒,自國外輸入偽禁藥恐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將個人自用藥品於網路販售,除涉違反《藥事法》第27條規定,可依同法第92條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倘屬販售或意圖販售未經我國核准之藥品,亦涉違反《藥事法》第83條規定,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00萬元以下罰金。
另外,食藥署已與海關合作,加強抽查進口快遞郵包,並主動監控網路非法賣藥之行為。倘發現疑似不法產品,即請衛生局或檢調協助調查。針對境外網站販售不法藥品,則公布於本署「食藥膨風專區」,以提醒民眾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