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今(30)日公布「115年度國際觀光及五星級旅館附設餐廳HACCP稽查專案執行結果」,共查核48家旅館附設餐廳,發現逾期食品、標示不合格及人員資格等違規,依法裁處共46.6萬元。

為提升國際觀光及五星級旅館餐飲服務衛生安全,食藥署聯合各地方政府衛生局執行本次專案。查核項目包含食品業者登錄、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食品標示、產品責任保險、逾期食品、專門職業及烹調技術士持證比及食品安全管制系統(HACCP)等。
查核結果包括1家GHP經限期改正後仍不符規定、2家食品標示不合格、3家查獲貯存逾期食品、3家未設置專門職業人員、1家專門職業人員未完成HACCP相關課程,以及1家技術證照人員未完成衛生講習,上述違規業者均由轄管衛生局依法處辦,共裁處新臺幣46.6萬元。
其中,國王大飯店查獲儲存逾期吐司,裁處6萬元;美麗信花園酒店及劍湖山渡假大飯店均因未設置專門職業人員,各裁處3萬元;耐斯王子大飯店查獲儲存逾期殺菌蛋白液等產品,裁處6.6萬元。

台糖長榮酒店則有凍庫未除霜且溫度未達18℃,經限期改善仍未改善,裁處6萬元;現場供應豬肉產品原產地標示不實,裁處4萬元;查獲儲存逾期金箔等產品,裁處6萬元;未設置專門職業人員及技術證照人員未完成衛生講習,各裁處3萬元。
凱薩趣淘漫旅-台南則因現場供應豆腐產品未標示基因改造,以及專門職業人員未完成HACCP相關課程,各裁處3萬元。
本專案另抽驗成品、生魚片及米麵濕製品等共108件,檢驗結果皆符合規定。食藥署提醒,餐飲業者應遵守食安法相關規定,落實衛生自主管理、加強食材先進先出及直接供應飲食標示;具商業、公司或工廠登記之餐飲業者,也應依規定投保產品責任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