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官有紘/綜合報導
人夫控訴男子阿雄(化名)與自己的妻子發生婚外情,兩人甚至討論買情趣用品,摩鐵發生至少2次性行為,讓他憤而提告求償51萬,但阿雄否認,日前台中地院裁定結果出爐。
人夫控訴男子阿雄(化名)與自己的妻子發生婚外情,兩人甚至討論買情趣用品。(AI生成圖/中天新聞)
判決書指出,妻子和阿雄是上下屬關係,阿雄明知妻子已婚,但兩人多次在車內做出牽手、擁抱、口交等性行為,甚至在2022年8月、2023年7月相約至摩鐵「開房間」,嚴重破壞婚姻關係,讓人夫憤而決定對阿雄提告求償51萬元。
台中地院法官檢視兩人對話,阿雄與人妻曾互傳「想看微醺的照片嗎」、「怎麼辦,沒有抱抱,沒有親親,也沒有摸摸」、「剛跟女朋友聊天還不錯,只是最後沒親親」、「下次幫妳全身檢查看看」等曖昧訊息,還大聊要購買三合一功能的情趣用品,雙方甚至互傳全裸照,從種種行為看來,兩人顯然不是「純友誼」關係。
法官經審酌,人夫月入6萬元,不僅要扶養妻兒,而且還要幫忙照顧年邁岳母,足以見得經濟負擔不輕,經考量兩人曖昧關係,將近長達3年之久,所以最終判阿雄應賠償人夫4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