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真的是太可惡!一名官姓酒店妹酒駕撞死人,竟然沒停下查看,還繼續把車開到撞壞,被逮後竟在警局打卡,離譜行為惹來非議,全案二審近日宣判,她被重判6年2月。
車禍現場。(圖/翻攝畫面)
據判決書資料,官姓酒店妹(以下簡稱官女)在2020年4月11日清晨4點多,開車撞死晨起運動的婦人後,沒有停車查看直接開走,最後把車輪撞壞才停下,她被逮後否認酒駕跟肇逃,辯稱「不小心吃了加米酒的燒酒雞」稍後又改口說是「沒加米酒的麻油雞」。
而官女在接受警方酒測當下也不配合,還在警局打卡,稱「搞了個大陣仗」出庭時還扯說「酒測吹了很多次都沒顯示酒精濃度」,但合議庭法官檢視她當時被帶去醫院抽血檢測,數值換算成酒測值是0.615毫克,認定確有酒駕。
官姓酒店妹二審遭重判。(圖/翻攝畫面)
而對官女辯解她肇事前吃了名為「導美睡」(Midazolam),藥單上顯示有夢遊副作用的安眠藥,所以撞死人的全程她都無意識,不過醫院尿檢跟監視器畫面又打臉她的謊言,醫院方面指出尿檢後驗出她體內的確有安眠藥,但並非「導美睡」,而官女車禍發生後返家上電梯時神色正常,後來還打給男友、朋友說她「出事了」,因此認定她在車禍發生時是有意識的。
法官審酌相關證據,也不採信官女稱「爸爸有癌症、哥哥有身障手冊、我是家裡的經濟支柱」及其律師「被告已經跟受害人家屬和解」的辯詞,指出雙方雖然有和解,但官女並沒有自首,因此不能適用《刑法》第59條與減刑相關的法條,「因為酒駕撞死人不能引起他人同情」,近日宣判的二審判決中,官女被以酒駕致人於死、肇事逃逸,改判6年2個月,刑期更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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