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國民法官制度在今年元旦正式上路,經過電腦抽籤結果,確定台中黃姓業務員殺人案成為首見國民法官審理案件。台中地檢署4日偵結此案,5日將案件移審至台中地方法院。
台中業務員殺人案成為國民法官首件審理案件。(圖/中天新聞)
這起案件發生在去年10月20日晚間9時許,黃姓業務員因工作糾紛,持刀狂砍同事數十下導致對方死亡,整起案件經過偵辦後,4日偵結依殺人罪起訴黃男,5日將移審至台中地院,因案件符合「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者」,並通過電腦抽籤,確定成為全台首件由國民法官審理的案件。
而國民法官目的,主要是希望判決能夠貼近民意,根據同法規定,國民法官必須是年滿23歲,且在地方法院轄區連續居住滿4個月以上,有高中職畢業以上學歷的我國國民。司法院推估,每案選出24名候選國民法官、近600案,所以每年約有1.3萬名國民將參與審判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