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第6軍團關渡指揮部八里挖子尾營區的1名魏姓中士,因不滿個人的畫具疑似遭林姓上士毀損,去(2024)年5月3日晚間,竟持槍恐嚇長官。士林地檢署近日偵結,依違反《陸海空軍刑法》恐嚇長官罪提起公訴。

魏姓中士自2020年5月18日起於該單位服役,去年4月間林姓上士值星檢查內務時,其因未能於19日前返營完成整理,遭認定內務凌亂;林姓上士於20日指示楊姓少尉排長將該員寢室內的個人物品,以白色垃圾袋打包,移置其他寢室暫時存放。
魏姓中士於同年5月3日返回營區後,發現其珍視的繪畫用具損壞,當下怒火中燒,認為是林姓上士的指示所致,遂於當晚8時許,以保養槍枝為由,向蔡姓衛哨副哨順利取得T91式步槍1把及實彈彈匣2個。
在取得槍彈後,魏姓中士隨即前往特定軍品庫房尋找林姓上士。在庫房走廊遇見林姓上士後,魏姓中士竟將步槍內的第一發空包彈退出,並將第二發實彈上膛,隨即舉槍將槍托抵於肩窩,以立射姿勢將槍口直接瞄準林姓上士身體,並大聲質問畫具損壞細節。
所幸經由楊姓少尉排長及其他官兵的勸說、安撫情緒,並承諾釐清責任歸屬及賠償損壞物品,魏姓中士才情緒逐漸平復,最終將手中的T91式步槍與彈匣交出。全案由憲兵指揮部士林憲兵隊介入調查,並將魏姓中士移送法辦;檢方認定,魏姓中士的行為已構成《陸海空軍刑法》恐嚇長官罪。
對此,第6軍團回應,事件發生後,立即依規定完成行政調查,尊重司法偵審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