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逃過了當兵役期,卻逃不過刑期追究!南投一名李姓男子從2008年開始,刻意出國念書躲當兵,一躲就是14年,直到今年(2022年)才主動回台向警方「投案」,他因為逃兵被通緝歸案並遭到提起公訴,李男雖已37歲已達除役年齡,還是被判了5個月有期徒刑!
南投地方法院。(圖/Googlemap)
據判決書的資料,李男戶籍在南投縣草屯鎮,他為了躲避當兵,在2008年時出國念書,時年23歲,草屯鎮公所在2017年發現李男仍未入伍,寄了兵役通知書到他戶籍所在地,也與他的父母聯絡上及一併通知,但李男仍是沒返台,這一躲就是14年。
李男也因逃避兵役,違反《妨害兵役治罪條例》遭南投縣政府函送法辦,被通緝在案,而他在2022年終於返台,在機場就主動向警方表示要「投案」,全案經南投地檢署審理,檢方認為他的行為是故意逃兵,雖然已經過了役齡,仍將李男提起公訴。
而李男違反的《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刑度最高可到5年,全案最後到了南投地方法院,法官認定被告李男明知服兵役是國民男子應盡的義務,卻屆期滯留國外不歸,經兵役行政單位催告仍置之不理,妨害國家對於兵役事務之管理,破壞國家對於徵兵制度執行之公平性,更損及我國潛在國防動員兵力。
不過法官也考量李男犯後坦承不諱,並表示自己一時失慮才會誤觸法律,尚有悔意。因此給予上述徒刑,緩刑2年,但須向公庫支付15萬元、可上訴,李男雖然成功逃兵,硬是讓自己過了役齡才回國投案,但相關得負的法律責任仍是逃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