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黃子佼近年捲入MeToo風波後又涉及創意私房案,一審遭判8月,目前已上訴至二審。沒想到如今他再被爆8月16日於新北市三重區發生車禍,擦撞林姓女騎士後並未下車察看,而是直接駛離現場。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後,依《刑法》肇事逃逸及過失傷害等罪嫌,將黃子佼函送新北地檢署偵辦。對此,黃子佼經紀人回應。


黃子佼經紀人表示:「9月底派出所通知筆錄約定日之提早5天,黃先生已親自開該車前往,提供拍照鑑識(目前尚無結果),且誠懇積極處理筆錄事宜。黃先生在派出所與警員一同看完影片,感到相當意外,但也對該騎士深表抱歉,並願意負擔損失。」強調事發當下黃子佼專心開車,並未聽到任何碰撞聲或呼叫聲,並非刻意肇事逃逸。

黃子佼經紀人聲明全文如下:
根據今日部分媒體報導黃先生發生之交通事故,內容有誤,特此通知。
根據二重派出所調閱當天現場路邊監視器,影片清楚錄示:黃先生駕駛的車輛,是為閃避與禮讓左前方對向的摩托車,採取煞車動作,停頓讓行,才繼續往前方左彎道前進。
影片顯示,在此同時,後方一台機車,從黃先生車子的右側,同向往前行駛。
影片繼續顯示,黃先生車子駛離,但該機車竟已經翻倒在地。雙方權責,尚待檢方釐清。
而車內的黃先生,當下專心開車,並未聽到任何呼叫或右側碰撞聲音,因此,自然沒有下車查看後離開的畫面,是依照常理,持續穩定往前行進。
當下行車視線,也自然是望向左前方彎道路段,未查右後方任何異狀,所以沒有逗留依規定善後,並非知情而肇事逃逸。
黃先生是於9月底,接到派出所通知,才得知8月底現場此況。
在9月底派出所通知筆錄約定日之提早5天,黃先生已親自開該車前往,提供拍照鑑識(目前尚無結果),且誠懇積極處理筆錄事宜。
黃先生在派出所與警員一同看完影片,感到相當意外,但也對該騎士深表抱歉,並願意負擔損失。
請報導時,尊重事故現場事實。勿干擾調查進度。
如有疑慮,懇請務必洽三重分局二重派出所,查證以上所述之監視器影片內容,請勿以訛傳訛誤導視聽。
特此,感激不盡。祝大家行車平安。
《中天關心您 | 拒絕性騷擾及性暴力,尊重身體自主權,請勇敢說不》
保護專線:113/ 110
婦女救援基金會:02-2555-8595
現代婦女基金會性暴力防治組:02-7728-5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