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央社
內政部指出,民國111年核發住宅類建築物建造執照計18.1萬戶、使用執照11.2萬戶,均創近10年新高,六都占全國核發建照的總樓地板面積76.07%;申報開工14.6萬戶,也是近10年新高。
北市大同區一處建築工地。(中央社資料照)
內政部表示,建築物新建、增建、改建及修建工程,應請領建造執照;自領得建造執照日起,應於6個月內開工,並在開工前申請主管建築機關備查;建築物建造完成後的使用或變更使用,應請領使用執照。
據內政部最新統計,111年核發住宅類(H-2類)建造執照18萬674戶,是近10年新高,較110年增加1萬209戶;六都核發住宅類建照總樓地板面積合計1916萬平方公尺,占全國核發住宅類建照總樓地板面積76.07%。
從縣市別來看,六都中以台中市511萬平方公尺、桃園市381萬平方公尺、新北市361萬平方公尺較多;非六都縣市則以彰化縣超過100萬平方公尺較多。與110年比較,六都增幅以桃園市增12.78%最多、新北市增7.94%次之、台南市增6.71%居第3。
另外,開工戶數部分,111年住宅類開工14萬6436戶,較110年增加1萬5614戶;六都住宅類開工總樓地板面積合計1752萬平方公尺,占全國住宅類開工總樓地板面積的84.33%,以台中市493萬平方公尺、桃園市365萬平方公尺、高雄市285萬平方公尺居前3位。
內政部說,111年核發住宅類使用執照11萬2088戶,較110年增加7216戶;核發建築物使用執照總樓地板面積2871萬平方公尺,其中住宅類1661萬平方公尺、占57.84%最多,工業、倉儲類629萬平方公尺、占21.91%次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