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失業,不能影響子女教育!新北市107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即日起至4月1日受理申請,凡設籍新北市的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自離職日起至提出補助申請日止未滿6個月且仍未就業,子女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且申請人及配偶106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148萬元以下者,皆可向勞工局提出申請。
新北市勞工局表示,新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額度為公立大專院校1萬2000元、私立大專院校2萬6000元,凡符合本補助申請資格者,同一年內申請補助以一次為限。
申請人只要填妥申請表,並附上最近一次失業認定或非自願離職證明文件影本、在學子女107學年度第2學期學費繳款單(尚未繳款亦可)、金融機構存摺封面、領據,於申請期限內,就近至區公所遞件或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7樓勞工局」即可。
申請人如為與設籍新北市的市民結婚,且獲准居留,依法在台灣工作的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應另檢附居留證影本。
至於日前新北市長侯友宜宣布失業勞工比照軍公教補助額度,透過「補助差額」方式,補助失業1個月以上的勞工子女就學費用,最快在108年學年度實施,屆時子女就讀私立大學的補助可達3萬5800元,公立大學可達1萬3600元。
中時 譚宇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