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男子日前邀約女網友到KTV唱歌,過程中竟在酒中下藥讓對方「斷片」強行發生關係得逞,更糟的因為藥量過重,導致女網友昏迷不醒緊急送醫。法院審理時,認為男子所用手段具有中毒、昏迷等相關危險性,重判他7年4月,可上訴。
新北市石姓男子下藥性侵女網友遭重判7年4個月。(示意圖/Pixabay)
判決書指出,石姓男子今年2月透過網路認識女網友小如(化名),因為覬覦她的美貌,花了3千元約她出來喝酒唱歌,過程中趁小如上廁所時,將含有二苯妥因成分的藥物摻入小花的啤酒中,之後強行發生關係得逞。
小如事後持續昏迷不醒,直到送醫後被醫生驗出血液中含有二苯妥因,這是一種抗癲癇藥物,全案才因此曝光,醫生說這種藥物服用後可能產生嚴重暈眩、嗜睡、神智不清、昏迷等副作用及中毒現象。
法院審理時,認為石男為了滿足私慾竟在酒中下藥對其強行侵犯,且所用的手段具有危險性,因此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處石男有期徒刑7年4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