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台北一名噁心男子專門鎖定學生妹偷拍裙底風光,日前遭被害人與現場民眾逮住,警方事後在他雲端硬碟中發現大量女子不雅照片,被害人不計其數,雖然他沒有前科,但法官審理後仍判處他5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男子涉嫌多次用手機拍攝女子不雅照片遭判刑。(示意圖/PEXELS)
判決指出,今年3月14日林姓男子在台北市某書局內,尾隨一名女學生趁機用手機偷拍他大腿、臀部,被女學生當場發現,林男被店家當場逮住。警方到場後雖未在他手機發現不找照片,但卻在他的雲端硬碟中,發現大量女子裙底等隱私部位照片,依法將他送辦。
法官審理時,發現林男雖然沒有前科,但證據顯示他涉嫌多次犯案,令女性惶惶不安,又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竊錄身體隱私部位罪,並依兒少法加重其刑,判處有期徒刑5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