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囂張!酒駕累犯林富原「3度拒測」 罰金飆54萬死不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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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公布第71次酒(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共計有31名,其中3度拒絕酒測的林富原,累計罰鍰高達54萬元,機車駕照遭禁考5年,是本次公告中罰款金額最高者。

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公布第71次酒(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示意圖/中天新聞)

裁決所指出,本次公告名單酒駕累犯2次14名,酒駕累犯3次7名,酒駕累犯4次3名,毒駕累犯2次1名,1次酒駕1次毒駕累犯2名,酒駕拒測累犯2次3名,酒駕拒測累犯3次1名,合計31名,台北市累計已公布1632名。

其中,罰鍰最高者為林富原,他酒駕拒測累犯3次處罰鍰54萬元,機車駕照處禁考5年,因未繳納罰鍰已移送強制執行;陳鴻茂、張瀚原及郭楠均為酒駕拒測累犯2次,處罰鍰36萬元,機車駕照處禁考5年,因未繳納罰鍰已移送強制執行;吳博文為酒駕累犯4次,罰鍰金額30萬元,機車駕照已註銷,因未繳納罰鍰已移送強制執行。

3度拒絕酒測的林富原,累計罰鍰高達54萬元。(圖/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提供)

裁決所表示,本次公告名單中19件已結案,1件申請分期繳款,餘11件未結案者全數移送強制執行,移送金額263萬2500元。

裁決所特別提醒民眾,現行法規只要有酒駕違規行為,除了高額罰鍰還會吊扣駕照(機車1年,汽車2年)、警方當場吊扣牌照2年及代保管車輛,呼籲民眾不要心存僥倖;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依規定没入該車輛;罰鍰逾期未繳納者,依法移送辦理強制執行;酒測值達0.25mg/L以上即涉公共危險罪,警方依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辧理。

裁決所提醒,飲酒「不」開車出門、飲酒次日宿醉「不」駕車、席間飲酒「要」找代駕或搭乘大眾運輸,勿心存僥倖觸犯法律而受罰,避免意外而遺憾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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