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認為「犯罪嫌疑重大」!宜蘭市民代表會的「五連霸主席」林智勇,涉嫌貪汙借牌得標跟賄選案,昨晚與另2名被告一起被裁定繼續羈押禁見。

林智勇目前持續被羈押禁見。(圖/翻攝畫面)
據檢警調查,全案始於去年3月的某相驗案件,檢警在死者的手機發現林智勇疑似捲入宜蘭河濱公園等採購弊案等事證,而林智勇前司機的手機也有相關證據,故在去年12月展開2波搜索跟傳訊,含林智勇在內共13人列入被告。
林智勇跟宜蘭市公所前主秘楊秀川、公所秘書室前主任黃仁甲、代表會前司機陳志偉、王姓業者、清潔隊長周舜虞等6人旋即被羈押,而目前黃仁甲、陳志偉、王姓業者陸續獲交保,林智勇、楊秀川及周舜虞仍被羈押。
宜蘭地方法院昨天下午也開接押庭,楊秀川、周舜虞分別以35萬、50萬交保,但昨晚接押庭開完,林智勇遭繼續羈押,理由是「被告犯罪嫌疑重大,擔任宜蘭市代會主席20年,有一定程度的實質影響力,恐有逃亡及串證之虞,無法具保」。
而檢方昨天也發稿,針對林智勇的求刑部分做出解說:「河濱公園採購案、租用清潔車輛採購案、環保公園採購案等標案,林智勇等人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圖利罪、違反政府採購法之借牌及容許借牌投標等罪嫌,另他於111年宜蘭市第22屆市民代表選舉,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對有投票權人交付賄賂罪嫌」,在2022年宜蘭市民代表選舉涉犯賄選部分,他為求順利當選,指示市代會主席司機,各交付賄款5萬元向兩名選舉人買票,涉犯《選罷法》中「對有投票權人交付賄賂罪嫌」,故對他具體求刑16 年、褫奪公權5年。
另於2022年宜蘭市民代表選舉涉犯賄選部分,林智勇為求順利當選,指示市代會主席司機,各交付賄款5萬元向兩名選舉人買票,涉犯「選罷法」之對有投票權人交付賄賂罪嫌,檢方今天發布新聞稿,對林智勇具體求刑16 年、褫奪公權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