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女飼主帶愛犬到動物醫院洗牙,她認為獸醫未經同意逕自拔掉愛犬26顆牙齒,因此向法院提告並求償16萬多元,台中地院近日判決出爐,駁回求償請求。

廉姓女子指控,去年2月帶愛犬老狗「韓吉」到台中一間動物醫院洗牙,劉姓獸醫稱犬隻有蛀牙需要拔除,廉女聲稱當時她僅同意洗牙,並要求若發現若須拔牙時需先行聯繫,但獸醫卻在未充分告知的情況下,直接拔掉「韓吉」26顆牙齒,氣的向獸醫提告要求賠償醫藥費、交通費及精神慰撫金共計16萬3335元。
對此劉姓獸醫則說廉女並未明確表達拒絕拔牙,且在先前就診時已告知該犬隻有嚴重牙周病及牙結石問題,劉醫師強調是廉女「強烈要求」要一次處理完所有問題,避免高齡犬隻多次麻醉風險,還說只拔掉21顆牙齒並非26顆。
案經台中地院審理,法官依據手術麻醉同意書及雙方LINE對話紀錄,認為廉女對於需要拔牙治療應有所知悉,只是不知道確切拔牙數量,因無法提出其他證據證明獸醫有疏失,或證明犬隻傷勢與治療間的因果關係,最後認定求償無理由,判決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