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奕緯/綜合報導
總統賴清德昨(24)日正式宣布對國會改革法案提起釋憲,彷彿重演2015年擔任台南市長期間232天不進議會,且成為史上第2位提釋憲的總統,國民黨立委羅智強對此發文。
羅智強臉書25日發文:「總統聲請釋憲,大法官敢打臉?反國會改革,賴清德捨總統的院際協調者身分,打破自己的憲政高度,跳下來親自釋憲,充分反映其一貫的鬥雞性格,用當年232天拒進台南市議會的模式,慣性對抗民意。賴清德凡事都要御駕親征,對外拋新兩國論引戰,對內反國會改革向在野開戰。兩岸鬥、朝野鬥,對異議者全部鬥。」
羅智強表示:「藍白兩黨加上無黨籍立委支持的國會改革法案,是6成國會新民意的展現,只拿到4成選票的『少數總統』對抗國會新民意,還要用毫無民意基礎的大法官否決新民意。賴清德找個律師在總統府開記者會,律師張口閉口指國會改革處處違憲。民進黨造謠台積電機密、東泉辣椒醬配方,甚至廣場大媽都會被立法院調查,賴清德更加碼說『企業的商業祕密可能不保』,用謠言來聲請釋憲。」
羅智強指出:「選前賴清德聲稱,根據《憲法》總統有義務到國會國情報告。為了鬥在野黨,他也能無恥度地改口國情報告違憲。賴清德指國情報告的問答方式違憲,但1992年修憲時,《憲法》同樣未規定總統到國民大會報告、聽取建言後需答覆。《憲法》未規定問答方式,難道李登輝當時創造憲政慣例,回答國代提問就違憲?」
羅智強直指:「大法官還未釋憲,賴清德即諭令國會改革違憲,還要求先通過暫時處分,這豈不是對大法官施壓、下指導棋?總統的要求,大法官聽是不聽?大法官聽了,就變成民進黨的護衛隊,大法官不聽,就是當場打臉賴清德。總統聲請釋憲,陷大法官於不義。」
羅智強舉出:「2005年《戶籍法》釋憲時,大法官廖義男在協同意見書中指出:『法律之制定或修正,為專屬立法院之職權,法律應如何制定或修正,應尊重立法院之形成自由。大法官亦不應透過釋憲,預先指導立法委員如何制定或修正法律』。『大法官固然有解釋憲法之權責,但大法官不應成為立法委員之憲法諮詢機關。立法委員於制定或修正法律時,亦應本於其維護憲政秩序及法治原則之職責,自行判斷而擬定及決議符合憲法意旨之法律條文』。大法官不應介入立法權,民進黨卻拿大法官解釋,當作對抗在野黨的致命武器,侵害立法權,毀憲亂政不足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