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檢方用「橡皮筋」證明鄭文燦動過500萬元 黃揚明: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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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嫌在土地重劃案收賄500萬元,桃園地檢署昨(27)日偵結起訴11人。媒體人黃揚明表示,檢方從綁現金的橡皮筋證明鄭文燦非無辜,相當精彩。

鄭文燦遭桃園地檢求刑12年。(圖/中天新聞)

桃園地檢署在調詢及訊問131人次、搜索40處細查,偵結起訴鄭文燦等11人,估計不法利益高達24億元,痛斥鄭文燦惡性重大,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並求刑12年。

黃揚明27日在中天政論節目《大新聞大爆卦》節目表示,檢調當時就問得很清楚,「你這個錢是怎麼包裝的?」,因為銀行一定會有封紮現金的紙,都是一綑一綑,每10萬元一綑,所以500萬過去時是這樣包的。如果今天鄭文燦是說「我都不知道,都放在那邊」,那理論上應該是原封不動交回,那就連「包裝」都不會改變。

資深媒體人黃揚明。(圖/翻攝自黃揚明臉書)

黃揚明進一步指出,然而檢察官在新聞稿裡面就有提到說,後來交回的那500萬,以及還有那個600萬的政治獻金,都是用橡皮筋綁的。

黃揚明質疑,那些是用橡皮筋綁的,那就跟一開始不一樣了,那原本封紮好的500萬跑到哪裡去了?「那至少表示,那個500萬你動過嘛」,所以鄭文燦不是拿原封不動的500萬還回去,而是另外拿了500萬還他,還有另一筆600萬還回去。

黃揚明強調,「檢察官在這一點,其實在這個新聞稿,很精彩!」,因為這麼細的細節都調查到,就證明了鄭文燦「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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