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2.0新制上路,苗栗縣政府提醒民眾,自住房屋有沒有符合條件之人設籍,關係著能否適用最優惠的自住稅率,和一般稅率至少差1倍以上。若自用住宅未設籍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將無法適用優惠稅率,恐多繳4萬元稅金。

以苗栗縣標準為例,假設房屋現值為100萬元,有下列3種情況:
一、若是「全國單一自住房屋」且房屋現值在172萬2000元以下者,設籍後會降稅,稅率從1.2%降為1%,房屋稅將從原12000元降為10000元,因為有設戶籍,稅額省了2000元。
二、假設雙自住房屋,皆位於苗栗縣,則今年房屋稅額不變;若都沒設籍,稅率將從原來1.2%暴增為3.2%,房屋稅從每戶12000元增加為32000元,總稅額共增加40000元;若只在甲屋設籍,其稅額不變,但未設籍的乙屋房屋稅率將從1.2%增為2.6%,房屋稅從原12000元增加到26000元。

三、若是跨縣市自住房屋,假設在苗栗與台中各有1戶自住房屋,若兩屋都有設籍,則今年稅額不變;若都沒設籍,稅率將從1.2%增加為3.2%,房屋稅從每戶12000元增加為32000元,總稅額共增加40000元;若只在苗栗的甲屋設籍,其稅額不變,但未設籍的台中乙屋房屋稅率,將從1.2%增為3.2%(六都與非六都稅率不同),房屋稅從原12000元增加為32000元。
苗栗縣政府強調,為適用自住房屋稅率欲辦理戶籍遷移前,應考量是否會連動影響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及使用牌照稅身障車輛免稅或領取政府其他補助金等規定之適用,審慎評估選擇最有利之方式處理為宜。苗栗縣政府提醒民眾,房屋稅新制上路,民眾如尚未完成設籍,應在6月2日前辦理戶籍登記,並向稅務局申請重新核發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