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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詹姆士(呈)」因為大鬧全聯跟家樂福被告,刑事局今(29日)從台中將他帶回刑事局,全案依詐欺、毀損等4罪查辦,他還坦言做出這些舉動「是為了漲粉」。
網紅「詹姆士(呈)」被帶回刑事局偵訊。(圖/刑事局提供)
回顧全案,他在全聯跟家樂福裡亂開封飲料跟食品,吃喝以後又把商品放回貨架,還嘴砲「吃不喜歡就放回去」,事後他表示拿取的東西都有買單,但業者氣炸表示絕不和解要提告,他一度跟攝影師二度拍鞠躬道歉的影片,不過被網友抓包「在偷笑」。
詹姆士(中)跟攝影師小新拍道歉影片。(圖/dai_james0925 IG)
詹姆士被偵訊時也供稱,這些脫序舉動「就是要漲粉」、「這樣就會有人來看我直播」,他今天在北屯區要價1500萬元的30坪住處被帶走,面臨的法律責任計有詐欺、毀損、煽惑他人犯罪、妨害名譽等4罪。
詹姆士(中)拍的賣場惡搞影片,是由攝影師小新掌鏡。(圖/dai_james0925 I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