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近年推動「駕駛藥安心,大夥放心行」宣導計畫,提醒民眾除了酒駕之外,「藥駕」同樣可能造成行車危險。部分藥物會導致嗜睡、反應遲緩或視線模糊,若服藥後仍堅持駕車,發生事故的風險將顯著提高。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藥劑科藥師賴筳雅指出,交通安全用藥依對駕駛的影響程度,可分為0至3級共四個等級。0級為綠色標示,代表對精神、反應及注意力影響極小,外用藥膏、眼藥水或多數不引發嗜睡的日常用藥多屬此類,一般可正常駕駛。
1級為黃色標示,服藥後可能出現輕微頭暈、嗜睡或精神不濟,需特別留意,常見藥物包括部分感冒藥、止咳藥、止痛藥、降血壓藥及含可待因成分的止咳藥水。若感覺眼皮沉重、思緒不清晰,建議暫緩上路。
2級為橘色標示,影響程度較為明顯,可能造成反應遲緩、視線模糊及注意力下降,部分抗憂鬱藥物、較強效的止痛藥及影響腦部反應的處方藥屬於此類。賴筳雅表示,剛開始服用此類藥物時,最好避免長途駕駛。3級則為紅色標示,服藥後可能出現強烈嗜睡、判斷力下降甚至肢體協調異常,安眠藥、抗焦慮藥、肌肉鬆弛劑、散瞳藥及其他鎮靜類藥物均屬此類,服用後不應駕車或操作機械。

賴筳雅進一步說明,許多民眾擔心服藥後精神不濟,會自行搭配咖啡、能量飲料或其他提神飲品,試圖維持清醒狀態繼續駕車,但此舉反而可能帶來更大風險。提神飲料通常含有大量咖啡因、牛磺酸或其他刺激性成分,若與特定藥物同時攝取,可能導致身體過度亢奮,出現心跳加速、胸悶不安、手部顫抖、血壓上升或心律不整等症狀。
以感冒藥為例,其中某些成分本身即可能加快心跳,若再搭配能量飲料,更容易引發心律紊亂,進而影響駕駛時的專注力。另一方面,若服用的是安眠藥或鎮靜類藥物,即便額外補充咖啡因,也未必能有效抵消藥效,反應遲緩與注意力不集中的狀況仍可能持續。
賴筳雅提醒,服藥期間若有駕車需求,應在領藥時主動詢問醫師或藥師,確認該藥物是否影響駕駛;同時仔細閱讀藥袋及說明書,留意是否標示「服後避免開車」;並避免自行混搭提神飲料、酒精或其他影響精神狀態的物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