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歲黃姓男大生,與學姊相約拍照,見到學姊的小蠻腰,一時「性」起,假裝走路時雙手擺動,多次用手指觸摸她腰部,學姊不甘受辱,提告性騷擾。事後黃男坦承看到學姊細腰,控制不住而動手觸摸,台北地檢署起訴黃男,聲請簡易判決。
[caption id="" align="alignnone" width="656"]
示意圖。(達志影像)[/caption]
起訴指出,今年1月12日深夜11時40分許,黃男因系上學姊請他協助拍攝照片,相約捷運公館站會合後,學姊先在捷運站內自動提款機領錢時,黃男以手指觸摸她腰部。學姊以為黃男誤觸,不以為意。
但學姊提款後,與黃男步行出捷運站途中,黃男竟又多次以手指觸摸她腰部,學姊認為遭黃性騷擾,報警提告。警方調閱捷運站監視器畫面後,將黃送辦。
檢方調查時,黃男坦承一時控制不住而動手觸摸學姊腰部,檢方依據捷運站監視器畫面截圖認定黃曾觸摸學姊腰部,依法起訴。
中時 陳志賢
留言衝人氣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