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陳清源4日示警,未經許可的境外保單銷售情形日益氾濫,過去半年僅接獲一件檢舉,近兩個月卻已收到兩件檢舉案,頻率大幅增加。這些保單多透過Instagram、Facebook及Line等社群網路平台推薦,涉及香港、新加坡等地發行的保險商品,來源均為未經金管會許可設立的國外保險公司,消費者購買時應提高警覺。

陳清源在金管會例行記者會上指出,消費者若投保可能面臨五大風險:
一、發生爭議處理困難:如遇有保險理賠糾紛需自行接洽外國保險公司,可能無法獲得妥善處理,消費者恐求助無門。
二、資訊不對稱:境外保單多以英文書寫或為中文譯本,資訊可能不透明,導致消費者無法充分了解保險契約內容。
三、法律保護不足:發行境外保單的保險公司不受我國保險法規範,購買其商品無法獲得我國保險安定基金的相關保障。
四、被詐騙的風險:不肖人士可能提供虛假的境外保單,消費者在難以辨別的情況下,恐會被騙取保險費造成財務上的損失。
五、無法適用賦稅優惠:境外保單不為台灣法律所承認,消費者所支付的保險費,無法作為所得稅列舉扣除額,而境外保單的死亡保險金即使已指定受益人,也不適用保險法有關死亡給付不得作為被保險人遺產規定。
金管會強調,任何人均不得在我國境內代理、經紀或招攬境外保單。依據保險法第167條之1第1項規定,違法者將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上兩千萬元以下罰金;情節重大者,主管機關得對保險代理人、經紀人、公證人或兼營相關業務的銀行停止一部或全部業務,或廢止許可並註銷執業證照。

金管會建議民眾若有保險需求,應選擇經金管會許可設立的合法保險公司,透過正規管道購買。消費者可至金管會保險局及產、壽險公會網站查詢合法保險公司的客服資訊,或至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網站的「保險商品查詢」專區,查詢經審查通過的合法保險商品。若發現有不肖人士招攬境外保單,應檢具保險契約文件、匯款資料等具體事證,向司法單位告發或向金管會檢舉,以維護金融秩序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