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桃園市長鄭文燦11日被桃園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鄭文燦為自清於5日自願交出手機,但反成檢調掌握關鍵的證據。檢調發現,鄭文燦雖主動交出手機,鄭文燦就已刪除Line帳號,也就是說交出的是新手機。
鄭文燦被控在桃園市長任內,利用華亞科技園區土地開發案收賄500萬元,檢調調查後,認為鄭文燦涉嫌重大,聲押鄭文燦,但桃園地方法院二度開庭都認為無羈押必要。檢方於9日第二度抗告,高院10日審理後,認為鄭文燦雖已卸任市長,但其政商關係綿密,恐私下與案件重要關係人會面溝通而加深其串證之疑慮,發回桃園地院更裁,桃院11日第三度開庭後裁定鄭文燦羈押。
桃園地方法院羈押鄭文燦理由中指出,鄭文燦在7月5日應訊前以Line告訴施姓秘書,其訊息內容與被告應訊時答辯方向相同,顯見鄭文燦應訊前就有管道知道檢察官偵辦內容,並擬妥答辯方向。而施多次居間與廖姓地主傳遞訊息,顯見有串證疑慮。
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檢調持續清查事證時發現,鄭文燦在6月9日,也就是首批搜索行動的6天後將Line帳號刪除,也就是說,鄭文燦交出的是新手機。值得注意的是,鄭文燦的群組聊天紀錄顯示「鄭文燦離開聊天」,與一般退群時會出現的訊息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