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立違規入股中嘉 NCC:正討論處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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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聞中心/綜合報導

中嘉董事長郭冠群、及三立大股東27日到NCC接受行政調查並做出具體承諾,NCC副主委兼發言人翁柏宗表示,中嘉及三立大股東做出具體承諾,包括會在六個月內尋找適當投資人,也會在一年之內完成相關處份程序,也就是會把三立大股東持有中嘉上層股東榮盛公司所持有的相關股權全部處份掉,排除三立大股東直接或間接投資中嘉。

NCC。(圖/資料照)

目前三立大股東持有中嘉股權27%,然處份三立大股東在榮盛的持股僅15%,NCC說明,其餘12%股權是三立大股東代持有中嘉股東持股,三立大股東不否認有代持事實,但表示已把代持股的部份處份掉。

至於外界關注的違規處罰方式,NCC表示,NCC委員會議正在討論兩種情境,第一是違反附款部份先做裁罰,第二是違反改正期限是否另有罰責要再做討論。

NCC表示,中嘉股權轉讓案違反附款部份,主要是三立電視台大股東普立投資、三立國際創意、及蘇麗投資公司投資了中嘉上層股東榮盛投資公司,違反中嘉交易案附附款「非經本會核准,參與投資受讓人事業之關係企業或自 然人股東不得直接或間接經營或控制新聞頻道」的限制,也違反了反媒體壟斷精神,有線電視系統台不得經營新聞頻道的規定。

翁柏宗表示,周一(27日)因NCC進行行政調查,中嘉董事長郭冠群與三立大股東都到會NCC接受行政調查,也做出具體承諾。

NCC表示,行政調查後,中嘉大股東泓順公司已正式發函NCC,表示會在六個月內尋找適當投資人,也會在一年之內完成相關處份程序,也就是說,會把三立大股東投資泓順上層股東榮盛公司的相關股權部份全部處理掉,排除三立股東直間接投資中嘉以完成相關改正。

NCC說,榮盛上層股東確實有15%間接持有泓順,至於代持部份,NCC委員有詢問三立大股東,且三立大股東當時未否認這個事實的存在,但強調已把代持部份處理掉,也就是三立持有中嘉另外12%持股,已停止代持,已無代持股。

NCC強調,NCC委員會最首要目標是回到附款規定,先把三立持股榮盛的股權處理掉,至於泓順所涉及的防違義務,委員會將再另案討論,不是不處理。翁柏宗說,郭冠群到會接受行政調查時,NCC委員會再討論兩種情境,第一是違反附款先做裁罰,第二是違反改正期限是否另有罰責要再討論,重點是積極改正,然NCC委員認為應有更快速及即時的改正方案。

郭冠群日前向NCC透露,已有國外私募基金有意承接三立大股東在中嘉的持股,該等投資人是否適格及違反有管法?中嘉會再報請NCC確認,若涉及外國人投資,則需依有線廣播電視法第15條規範處理。(工商時報記者 林淑惠 報導)

※本文授權自工商時報,原文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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