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稽查車站周邊餐飲 泰舍、彌生軒「腸桿菌超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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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公布車站及周邊餐飲業稽查結果,共有4家業者違反食品安全規定,包括知名的「泰舍(基隆店)」與「彌生軒(微風車站店)」因飲品檢出腸桿菌科超標遭罰,另有台北市士林區「牛有廖」的豆腐驗出違法防腐劑,花蓮縣「迷途鯨魚」則查獲存放過期原料,所有違規業者均由地方衛生局依食安法處辦。

食藥署針對公共運輸場站內部及周邊(非百貨公司之綜合商品零售業)附設餐飲場所進行稽查。(圖/食藥署)
食藥署針對公共運輸場站內部及周邊(非百貨公司之綜合商品零售業)附設餐飲場所進行稽查。(圖/食藥署)

食藥署於114年9月至10月聯合各地方政府衛生局,針對公共運輸場站內部及周邊(非百貨公司之綜合商品零售業)附設餐飲場所進行稽查,過程中查獲1家業者貯存逾有效日期的食品原料。稽查期間共抽驗272件成品及食材,其中1件豆製品檢出防腐劑不合格,另有2件自製飲品經複抽驗後仍檢出腸桿菌科不合格。

「泰舍(基隆店)」販售的泰式奶茶經檢驗發現腸桿菌科達700CFU/mL,遠超過標準值10CFU/mL,由於複抽仍不合格,地方衛生局已對總公司裁罰3萬元。「彌生軒(微風車站店)」的宇治玉露抹茶-去冰則檢出腸桿菌科35CFU/mL,同樣因複抽不合格遭地方衛生局裁罰3萬元。

彌生軒(微風車站店)的宇治玉露抹茶-去冰則檢出腸桿菌科。(圖/食藥署)
彌生軒(微風車站店)的宇治玉露抹茶-去冰則檢出腸桿菌科。(圖/食藥署)

台北市士林區「牛有廖」的豆腐檢出不得檢出的防腐劑苯甲酸,來源廠商遭罰3萬元。花蓮縣「迷途鯨魚」遭查獲存放逾期原料「匈牙利紅椒粉」,地方衛生局開罰6萬元。

食藥署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如有違反GHP規定,經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或貯存逾有效日期食品,可依違反食安法第8條或第15條規定,分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1款或第2款處6萬元至2億元罰鍰。食品製備流程應符合衛生安全,倘供應餐食不符衛生標準,經命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則違反食安法第17條規定,依同法第48條處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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