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保局統計,截至今年1月16日,共有3家職業工會積欠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保費,且已逾繳費寬限期,分別為桃園市租賃管理服務業從業人員職業工會、桃園市學力提升補教從業人員職業工會,以及大台南宗教服務職業工會。勞保局已依法將其移送行政執行,並對所屬被保險人暫行拒絕給付。

勞保局指出,依相關法規,職業工會欠繳保險費累計達2個月,即不得繼續向會員預收保險費。上述3家工會已符合禁止預收條件,提醒會員切勿再向該等工會預繳保費,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針對欠費情形,勞保局強調,若工會人員涉及侵占保險費,將移送檢調偵辦,相關行為已觸犯刑法業務侵占罪,經判決可處有期徒刑並沒收犯罪所得,呼籲工會人員勿以身試法。
勞保局說明,會員若能提出已向工會繳納保費的證明,如繳費收據或匯款單,即可恢復給付;若無法提出證明,則須補繳個人應負擔部分後發給。並提醒會員應索取並保存正式收據,工會理監事亦應加強財務監督,共同維護會員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