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大職業工會「積欠勞保費」列黑名單 勞保局暫拒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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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局今(22日)公布欠繳保險費及不得預收保險費之職業工會名單,包括大台南宗教服務、桃園市學力提升補教、桃園市公寓大廈管理等3家工會,提醒會員切勿再預繳,以免權益受損。

勞保局。(示意圖/中天新聞)
勞保局。(示意圖/中天新聞)

據勞保局統計截至115年5月21日,有大台南宗教服務職業工會(會址:臺南市安南區)、桃園市學力提升補教從業人員職業工會(會址:桃園市桃園區)及桃園市公寓大廈管理服務職業工會(會址:桃園市中壢區)3家職業工會積欠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保險費已逾繳費寬限期,勞保局針對該等工會依法移送行政執行、對所屬被保險人暫行拒絕給付。

勞保局指出,工會向會員收費卻未依規定彙繳至勞保局,此舉已涉嫌侵占,一旦查獲涉及違法情事將直接移送檢調單位偵辦。這種侵占保險費的行為,在法律上已構成刑法的「業務侵占罪」,經法院判決將面臨有期徒刑,且全數犯罪所得都將被依法沒收,呼籲工會相關人員切勿以身試法。

為了保障基層勞工的權益,勞保局也提供了解套方案。被保險人若因工會欠費而遭到暫行拒絕給付,只要能提供「已向工會繳納保險費」的相關證明文件(如繳費收據、匯款單等),證明個人應繳的保險費及滯納金早已交給工會,勞保局查證後仍會照常發給各項給付。倘若勞工實在拿不出任何繳費收據或匯款證明,也可以選擇協調先自行「繳清個人應負擔部分」的保險費,隨後勞保局便會發給給付,以確保請領權益不受影響。

勞保局提醒,所有職業工會的會員平時應主動關心所屬工會的財務運作,並積極參與工會活動與會員大會。在繳納保險費時,務必養成向工會索取「正式繳費收據」並妥善留存的習慣,以備不時之需。同時,工會的理、監事也應善盡管理監督職責,主動向會員公開工會財務管理資訊,避免因個別工會操守不當,連累會員在申請各項生育、傷病、老年的勞保給付時遭到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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