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櫃併好樂迪爆內線交易! 董座顏瓊章等5人被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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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櫃過去曾3度申請與好樂迪合併,遭質疑市占過高被公平交易委員會駁回,2019年2月再次提出申請「錢好結合」,事後仍被公平會否決。而檢調查出,錢櫃董事長練台生的親信,錢櫃營運長兼協理榮建勳、好樂迪董事長顏瓊章、監察人陳美純、財務部經理林秀娟、專員吳家茹5人,明知合併案簽署了保密承諾書,卻在合併案利多訊息公開前,買進賣出錢櫃、好樂迪股票,涉嫌內線交易,台北地檢署今(27)日依《證券交易法》起訴5人,由於5人認罪後繳回犯罪所得,請求法院酌量減輕其刑。

錢櫃。(圖/googlemap

錢櫃、好樂迪分別成立於1986年和1993年,現任董事長為練台生、顏瓊章,是國內KTV兩大龍頭業者。公平會審查「錢好結合」案,分別於2007年、2008年、2009年否決,但錢櫃在2019年2月27日再次提出申請,由錢櫃以每股67.7元,取得好樂迪全部流通在外股份,成為錢櫃100%持股子公司,合併後維持「雙品牌」經營。

據了解,好樂迪與錢櫃均為彼此最大股東,錢櫃合計持股好樂迪32.39%,好樂迪則持股錢櫃26.06%。而公平會認為,錢櫃及好樂迪若結合,就像一哥與二哥結盟,市占率加總後約4成5,尤其在雙北、桃園、新竹等地屬高度集中市場,結合後將具有主導力,恐減損視聽歌唱服務市場的競爭機能,損害一般消費者的權益,整體經濟利益小於限制競爭的不利益,因此予以否決。

調查局發現,2018年12月初,錢櫃董事長練台生、好樂迪董事長顏瓊章便決定啟動合併案,以錢櫃取得好樂迪股份方式進行併購,並請錢櫃各級主管簽署保密承諾書,好樂迪經理林秀娟在向錢櫃財務經理蔡立光取得承諾書範本後,於2019年2月間,由練台生召開董事會決議通過合併案,錢櫃並發布重訊。

起訴指出,錢櫃營運長兼協理榮建勳、好樂迪董事長顏瓊章、監察人陳美純、財務部經理林秀娟、專員吳家茹5人因職務關係,事先得知合併案,同時知悉簽署保密承諾,但自2019年1月至2月間,買賣好樂迪、錢櫃股票。

檢方統計,顏瓊章賣出錢櫃股票378張,獲擬制性獲利1238萬多元,榮建勳賣錢櫃股票1張,獲擬制性虧損2萬2000元,陳美純買好樂迪股票6張,獲擬制性虧損3453元,買進錢櫃6張、賣出錢櫃1張,擬制性獲利6萬2000元,林秀娟買進好樂迪股票3張,擬制性獲利1萬5131元,吳家茹買好樂迪1張、賣出好樂迪2張,實際獲利3819元。

台北地檢署今日依《證交法》起訴5人,因5人均認罪,並繳交所有犯罪所得,請求法院從輕量刑。(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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