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80歲的香港資深電影人、黃百鳴因涉及內線交易案件,今(9日)在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5個月,並須繳付超過9.9萬港元罰款及約37.4萬港元調查費用。黃百鳴其後已獲准保釋,等待上訴結果。

裁判官斥黃百鳴解釋「荒謬牽強」
據《中新網》報導,裁判官高偉雄在判刑時表示,黃百鳴身為上市公司主要股東,理應清楚相關法律規範,其行為損害公眾對香港證券市場公平性的信心。儘管黃百鳴多年來對香港電影產業發展貢獻良多,且案件中其胞妹實際獲利金額不算龐大,但考量內線交易對市場誠信造成的負面影響,法院不接受其以個人聲譽受損及健康狀況作為減刑理由。
根據案情,事件源於2017年天馬影視(現稱傳遞娛樂有限公司)洽談股份收購期間。控方指出,黃百鳴於2017年8月25日至10月17日間掌握尚未公開的收購資訊,屬於內幕消息,但仍指使胞妹黃潔珍購入相關股份,涉嫌利用未公開資訊獲取投資利益。
案件於2025年2月由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正式提出刑事檢控。經審訊後,法院裁定黃百鳴「指使或促使他人進行內線交易」罪名成立。

在此前審訊過程中,黃百鳴曾就相關交易及對話內容作出解釋。不過裁判官認為,黃百鳴曾擔任多家上市公司主席,對證券市場規範應有充分認識,理應審慎處理涉及股價及公司消息的言論,不應向他人透露可於特定價位買入公司股票等資訊。
裁判官更直言,黃百鳴的辯解「既荒謬又牽強」,相關說法完全無法令人信服,因此拒絕接納其證供內容,最終裁定罪名成立。
黃百鳴是香港電影圈代表人物之一,曾創立東方電影公司、新藝城影業等,參與製作《開心鬼》系列、《家有囍事》等多部經典電影,在華語電影市場具有重要影響力。此次案件也成為近年香港影視界知名人士涉及證券市場違規行為的重要案例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