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會秘書處長張惠娟6月剛上任,卻遭吹哨者向《中天新聞》獨家爆料,她在去年底擔任國發會綜合規劃處長時涉職場霸凌遭拔官。對此,公務員職場霸凌事件再次引起關注,由於公部門員工陳情窗口就是直系長官,因此時常發生求訴無門的困境。國民黨立委吳宗憲就在今天(5日)立法院質詢時要求,「讓公務員有一條真正能申訴的路」。

擔任過多年檢察官的吳宗憲指出,很多人可能不知道,台灣的公務員有多辛苦,也有多無奈。過去這幾年,他不只一次接到公部門員工的陳情,說在單位裡被打壓、被邊緣,卻根本不敢申訴,因為「霸凌我的,就是我的長官,我要向他申訴嗎?還是向他挑出來的幹部申訴?」這不是個案,而是制度性的問題。

吳宗憲提到,在私部門,至少有《職安法》,有勞檢、有外部監督,最起碼有一條可以外部申訴的管道;但在公部門,所謂的申訴制度,就是層層上報,得先「經過」單位裡那位「大長官」。更慘的是,如果有公務員在這樣的環境裡出事,像去年勞動部的輕生案,大家才突然說要重視,但每次都太慢、太晚。這幾年報考公務員人數不斷變少,這反映了公務員職場環境並不友善。但是,我始終堅信,只有吸引到一流人才,國家才會壯大。
吳宗憲質疑考試院推出的《安衛辦法》新草案,是否真正建立了一個「外部監督機制」?他最關心的,就是這點,「能否引入中立、獨立的外部力量」,真正監督公部門的霸凌問題?」
吳宗憲表示,依照現行《安衛辦法》草案第5條設立的「防護委員會」,也是受理霸凌申訴的單位,但主要還是由副首長召集,如今考試院對制度的修正如果依舊停留在類似的模式,那這樣的申訴實益何在?基層公務員要怎麼相信這不會又是另一次的「自己監督自己」、「官官相護」?只不過是把長官最大、無路可求的困境延續下去而已。去年的勞動部員工輕生事件,就是其中一例。
吳宗憲強調,要的不是形式,而是實質的申訴出口。因為霸凌從來不分公私,職場安全也不該有雙重標準。多數國家都要求雇主將職場暴力的預防,具體制定原則或行動方案去推動,並鼓勵企業發展相關預防措施。我國更有許多基層公務員、團體都在呼籲:為什麼不能像護理師、教師、學校行政人員一樣,把公部門納入《職安法》的適用範圍?事實上,職場的身心健康、職災風險、公平待遇,根本就不該因「公私」而被區隔。
國民黨攜手民眾黨,正式在今天提出修正動議,具體化「霸凌」的定義,並確定施行日期為公布後6個月,就是要防止政府又畫大餅、又開空頭支票。誠摯地希望,透過保障法的修正,給予公務員更好的工作環境。因為一個真正有制度、有尊嚴的國家,不會讓公務員為體制背黑鍋,也不會讓他們默默承受不合理的壓力與霸凌。「公務員不是鋼鐵人,也需要我們的理解與保障,不要再把他們當作沉默的齒輪。」
總統府表示,張惠娟是國家培養多年的資深公務員,歷任不同部會與三級機關各項重要職務,且專長於國際貿易、國內產業發展,歷練完整且符合業務需求。國安會考量其專長與歷練,同時依照相關人事法規,借重其於6/1任處長一職。
至於媒體所稱過去於國發會之事件,總統府說,國發會已於當時調查完畢並作出調職決議,人事安排皆依照相關法令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