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今(20)日下午3時宣判37名死囚聲請的死刑釋憲案,大法官認定死刑並未違憲,做出合憲性解釋,但要求「僅得適用於個案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且其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之正當法律程序要求」限制。今天下午5時,廢死聯盟召開記者會,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表示對憲法法庭的判決「很遺憾」,廢死聯盟堅持37名死囚應該受到救濟,未來將持續幫助37位死刑個案。
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表示,如果憲法法庭堅守人權捍衛者的角色,宣誓死刑違憲,將能夠引領台灣社會超越復仇,將打破仇恨的循環,並且開啓療癒創傷的可能,但很遺憾憲法法庭並沒有這麽做。從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可以看出,最高法院也承認,現行死刑制度有諸多缺失,並沒有全程的强制辯護,第三審沒有言詞辯論,判決沒有一致決,精神病被告並沒有被排除死刑的適用,這些都違反了訴訟防禦權以及正當法律程序。
廢死聯盟堅持37名死囚應該受到救濟,在37位定讞的個案當中大部分並非直接故意或預謀,並非情節最嚴重罪行,如果沒有直接故意,便不得判決死刑,接下來的工作將持續幫助這37位死刑個案。
林欣怡補充,死刑違反台灣已經簽署的國際人權公約,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不應該成為政府落實公約的絆脚石,未來台灣還是應該朝廢死推動,只要死刑存在,政府相關部門還是心存僥倖,以台灣沒有條件廢死的假命題為理由不作為,試圖用死刑來回應被害人的傷痛,用死刑回應社會對治安的要求,不願花費心力研議落實真正能保護社會,讓人民安心的政策以至於,改革步伐無法前進。
廢死聯盟也將在10月5日至6日,舉行關於廢除死刑的國際研討會。
編按:2024-09-20 17:01出稿,2024-09-20 18:51補充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