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總處近日公布軍公教人員年終獎金將於明年1月17日發放。軍公教年終工作獎金原則上為1.5個月薪俸,另依考績,可再獲得0.5至1個月的考績獎金。不過勞動部勞發北分署長謝宜容因涉職場霸凌,遭記2大過且免職,根據規定,如果她沒有提出救濟,將拿不到113年的年終工作、考績獎金。
根據行政院人事總處公布的民國113年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獎金發放基準為,工作獎金1.5個月俸給,不過需要在1月31日前至12月1日期間在職才能領,已遭免職的謝宜容,不符合在職期間,因此拿不到113年的年終工作獎金。
不過根據規定,謝宜容有權與所屬機關提出救濟,如果對救濟結果不服,還可以向保訓會再提救濟,能否領年終將以救濟結果決定。不過謝宜容能爭取的也只剩工作獎金,因為考績獎金按照規定,年度考績丙等就沒有考績獎金,更何況她一次領到2大過。
根據公務人員考績法,公務員年終考績甲等將有1個月獎金;乙等則為0.5個月獎金。但是軍公教年終考績及另予考績遭列丙等以下,以及年度中受記過以上的懲戒處分判決確定者,或平時考核經獎懲相互抵銷後累積達一大過者,都不會拿到年終工作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