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育誌2020年犯下長榮大學馬籍女大生命案,案件一、二審及更一審3度判死刑,成為釋憲後判死首例,全案上訴三審成功,最高法院今發回更審,要求詳查是否有矯治教化可能。

最高法院18日針對2020年長榮大學馬籍女大生命案,撤銷梁育誌死刑判決並發回更審,要求詳查被告是否有矯治教化可能性,這起案件為大法官釋字第827號解釋後,首度經三審判處死刑的案例。
回顧案情,2020年10月28日,就讀長榮大學的鍾姓馬來西亞籍女大學生放學途中,在學校附近的台鐵便道遭梁育誌擄走,儘管受害人苦苦哀求,仍遭性侵並勒殺,遺體後被棄置於高雄市阿蓮區山溝內。
梁育誌遭逮後坦承犯行,一審及二審均被判處死刑,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更審於今年1月15日宣判,仍維持死刑判決,成為釋憲後首度判處死刑的案例。
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更一審以強制性交而故意殺害被害人罪判處死刑,但在死刑判決適用法條及量刑上可有違誤。加上教誨師認為梁育誌有矯正可能性,最高法院認為有必要對其教化可能性進行詳細調查,因此將案件發回高雄高分院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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