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今(25)日對華南銀行祭出800萬元重罰!積穗、士林及台南等分行,近期接連爆發行員盜蓋印章、竄改國外匯入款及私留溢額款項等舞弊,共計挪用客戶款項462.86萬元。

金管會表示,此案共導致9名客戶受影響,經查華南銀行存在兩大結構性違失,第一為「未完善建立內控制度」,總行的員工帳戶異常資金往來偵測機制未能發揮預警功能,存匯與外匯交易系統也缺乏妥適的控管防護;第二為「未確實執行內控制度」,主管執行存匯、外匯解款覆核時流於形式,多次未發現電腦系統與單據不符便核准交易。
除了核處800萬元罰鍰外,金管會也對華南銀行提出5大監理要求,包含通盤檢討交易系統與覆核機制、落實企業誠信、依「責任地圖」追究總行督導人員責任、依法追究涉案行員法律責任,並將3名涉案失職人員通報報送聯徵中心列管。
金管會列出華南銀行缺失如下:
1、未完善建立內部控制制度:
(1)未完善建立有效之員工異常行為偵測及風險預警機制:該行雖設有「員工帳戶異常資金往來控管機制」,惟查涉案行員均不符合該機制高風險行員之列管標準,顯示總行未建立妥適交易模式異常偵測系統及員工行為監控制度。
(2)未完善建立存匯及外匯系統控管與檢覈機制:該行存匯系統於執行連續多筆交易無須插入存摺列印交易紀錄;另外匯系統可在無摺狀況下選擇未連動扣帳,顯示該行未建立妥適系統控管與檢覈機制。
2、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
(1)未落實內部工作規則及存匯相關作業規範:該行雖訂有:行員不得藉職務上便利,營私舞弊;代收各類稅費應落實辦理交叉結帳及傳票覆核等作業程序;國外匯入款解款作業應依電文指示入戶等內部規範,惟案關行員仍有盜蓋客戶印章與偽造客戶簽章,私自留置結帳溢額款項未依規掛帳,及竄改客戶國外匯入款解款受款人資料等缺失。
(2)主管未落實覆核控管機制:該行辦理存匯業務及信用卡繳款業務之主管覆核作業未落實檢視傳票認證與客戶繕寫金額是否相符;另外匯業務主管多次未確實核對電腦系統與覆核用印之水單不同,即核准解款交易。
(3)未落實推動員工誠信文化及道德行為:該行雖就員工行為訂定相關規範及建置管控措施,亦將誠信文化議題納入教育訓練課程,惟本案短時間內即發生涉案行員因行為偏頗,而發生挪用款項情事,顯見董事會及管理階層對於落實員工誠信文化及道德行為之作為,核有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