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謊報高鐵「有爆裂物」 涉恐嚇危害公眾安全3萬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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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姓女子昨天下午搭乘高鐵列車,在台南高鐵站報警表示列車會爆炸,警方會同高鐵人員進行全車安檢未發現,彭女被警方逮捕並經台南地檢署複訊,檢察官命新台幣3萬元交保。

一名彭姓女子報案稱高鐵833車次有爆裂物會爆炸,警方不敢大意,檢查後證實虛驚一場,彭女也被依法移送地檢署。(圖/警方提供)
一名彭姓女子報案稱高鐵833車次有爆裂物會爆炸,警方檢查後證實虛驚一場,彭女被依法移送地檢署。(圖/警方提供)

台南地檢署上午發布新聞稿指出,彭姓被告於昨日下午搭乘高鐵南下833車次列車,在台南高鐵站報警表示列車會爆炸,經警方會同高鐵人員詳細檢查列車,並未發現爆裂物或可疑跡證,警方以涉犯刑法第151條恐嚇危害公眾安全罪嫌現行犯逮捕被告,並通報台南市政府衛生局協助。

南檢指出,內政部警政署鐵路警察局高雄分局於昨日夜間將彭姓被告移送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於今日凌晨訊問彭姓被告後,認尚有詳予調查必要,命被告具保3萬元,將被告責付予家屬,且命被告應於每週二向所在地警察局派出所報到。

警方仔細檢查車廂是否藏有爆裂物。(圖/警方提供)

南檢指出,台南地檢署已奉台灣高等檢察署指示成立防範恐怖攻擊應變小組,全面強化預警、通報與即時應處,全力維護社會秩序與民眾安全,呼籲民眾面對消息來源,應理性、審慎看待,提高警覺但勿過度恐慌與臆測,避免散布或轉傳未經查證訊息,以免觸法及引發公眾安全疑慮。(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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