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爾麗偷拍爭議「醫改會籲全面盤點」 建議修法規範

分享:

知名連鎖醫美集團愛爾麗爆發診療間安裝偽裝成煙霧偵測器針孔攝影機疑雲,引發醫療隱私保護危機。醫療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雅惠強調,密錄不可取,醫療要保障,規範要明確,呼籲衛福部應訂定更明確的政策規定,在保障醫師執業安全之餘,不能以犧牲病患隱私作為代價。 

愛爾麗集團遭稽查發現,幾乎每間分店診療間都裝有上述攝影機。(圖/中天新聞)
愛爾麗集團遭稽查發現,幾乎每間分店診療間都裝有上述攝影機。(圖/中天新聞)

愛爾麗集團遭稽查發現,幾乎每間分店診療間都裝有上述攝影機。集團方面辯稱裝設攝影機是為了醫療糾紛自保證據。林雅惠指出,縱使院方為了自保拍攝證據,但若在未經病患同意下,合法性與程序性仍存在滿大的爭議。這種非法取得影像在法律上未必能成為保護醫師的證據,反而可能讓醫師面臨妨礙秘密罪或非法取得影像的法律風險。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醫療機構錄影必須具備特定目的並取得病患書面同意,若違反規定,將處以5至50萬元罰鍰。 對於診間常見貼有「錄影中請微笑」告示,林雅惠強調,同意被錄影必須經過患者同意,而非僅是告示。

診間並非公共場所,錄影依現行規範須以雙方同意為原則,法務部也曾函釋若醫師認為有錄影必要,必須明確告知患者資料利用及目的。然而,因醫療方與民眾長期處於不對等權力關係,病患往往不會拒絕專業方的要求,因此在同意過程中必須更加透明,才能符合自主意志。 

林雅惠表示,現行醫療法對於診間隱私維護規範相當簡易,只有簡單講述需徵求雙方同意,並未出現具體細節作法。她建議可比照英國醫學會規範,對錄製範圍、知情同意書格式、無行為能力者的代理同意,以及資料留存與銷毀期限皆有詳細規範,避免出現灰色地帶。 

愛爾麗集團總裁常如山因此遭拘提,但集團稱裝設攝影機是為了醫療糾紛自保證據。(圖/中天新聞)
愛爾麗集團總裁常如山因此遭拘提,但集團稱裝設攝影機是為了醫療糾紛自保證據。(圖/中天新聞)

林雅惠強調,此事件不能視為單一或個別案件,代表目前為止,診間並沒有非常明確遵守現行規範。她呼籲衛福部應主動訂定更明確的政策規定,並希望可以納入醫療法修法相關討論。若醫師破壞醫療倫理的隱私權作為自保的手段,這反映醫病信任崩壞,應做全國性的盤點,不該將此事當成單一事件。 

衛福部已行文衛生局調查全台愛爾麗分店,是否違反醫療法第72條洩漏病人隱私,最重可處25萬元罰鍰。若進一步確認監控畫面涉及洩漏病患隱私、病情或健康資訊,則觸犯醫療法第72條。此外,若確認煙霧偵測器內暗藏針孔攝影機,恐涉及刑法妨害秘密罪,政府將主動移送檢調單位追查,以釐清是否存在非法偷錄事實。

留言衝人氣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