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購海馬士多管火箭首期付款將到期 徐斯儉:爭取展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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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向美方增購82套海馬士多管火箭系統(HIMARS,高機動砲兵火箭系統),首期款項支付日將於3月30日到期。國防部戰規司長黃文啓中將26日在立法院指出,首期款交付將在4天後到期,他前一天晚上已聯繫美國防安全合作署(DSCA),對方表示「難以給予台灣延後付款的彈性」。若未如期支應恐影響交貨期程,錯過期限可能要延後至年底。國防部副部長徐斯儉則表示,已責成戰規司持續與美方溝通爭取。

陸軍的HIMARS高機動砲兵火箭系統。(圖/總統府)
陸軍的HIMARS高機動砲兵火箭系統。(圖/總統府)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與財政委員會26日聯席會議,逐條審查3個版本的軍購特別條例。其中國民黨版條文中規範,在獲得美方正式發出的軍售發價書後,才能提出「+N」的第二階段特別條例審議。民進黨立委在會中呼籲在野黨,監督要合理,不能導致重要軍事裝備的籌獲困難,可以分階段、但不應分新的條例。

黃文啓中將在會中指出,我國增購的海馬士多管火箭系統,首期款項支付將在4天後到期,若錯過恐要延後至年底。他表示,在前天也聯繫了美國防安全合作署署長,對方表示難以給予台灣延後付款的彈性。

黃文啓。(圖/中天新聞)
黃文啓。(圖/中天新聞)

黃文啓指出,若特別條例是以美方「知會國會」作為界線,或許還有彈性,但若是以取得發價書為準,恐造成相關程序無法完備,因為取得發價書後就立即涉及簽署、首期款支付。

國防部長顧立雄也表示,往例是國防部提出軍購計畫後經行政院核定,若此時美方已知會國會便列入公開預算,反之則列機密預算,並接續由立院審議。他指出,因為取得發價書後就立即涉及簽署、首期款支付,若特別條例改為取得發價書,等同來不及審查預算。

顧立雄還表示,「只要看到發價書就能通過預算,我認為這樣反而是弱化立法院的監督功能,而非強化」。

此外,徐斯儉今(27)日受訪時則回應,已責成戰規司持續與美方聯絡,希望能再爭取一些展延時間。不過徐斯儉說,即便展延成功,還是有一個期限,後續付款方式仍需再進一步商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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