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中埔鄉一間茶行以境外及低海拔茶葉混充本土高山茶販售,檢方偵查終結後,今天(13日)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刑法》販賣虛偽標記商品、加重詐欺取財等罪嫌,對蔡姓女子及其2名女兒提起公訴。

偵查發現,51歲蔡女擔任茶行實際負責人並負責進貨,2名女兒則負責茶行日常營運。母女3人從2024年11月開始,以每台斤280元至600元價格購入印尼國金萱茶及南投低海拔茶葉作為原料。
母女3人將購入的茶葉進行混充,比例為10斤印尼茶搭配60斤低海拔茶葉,或者5斤印尼茶搭配30斤樟樹湖高山茶、梨山茶。混充完成後,以每150公克為單位分裝成小包裝,包裝袋上印製「台灣」、「青花瓷」、「阿里山」、「台灣阿里山茶區」、「樟樹湖高冷茶」或「福壽梨山」等字樣。
這些混充茶葉透過中埔鄉茶行實體店面,以及FACEBOOK、Instagram、蝦皮等網路賣場販售,售價提高至每台斤700元至800元,讓消費者誤以為購買的是本土高山茶,不法獲利達2萬3792元。
檢方偵查終結後,認定蔡女等3人涉嫌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販賣摻偽食品,以及刑法販賣虛偽標記商品、加重詐欺取財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