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度強吻鍾沛君!朱學恒遭判1年2月徒刑回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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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嘉男/綜合報導

台北市議員鍾沛君遭強吻案,台北地院今(29日)依強制猥褻判處朱學恒1年2月徒刑,對於這個結果朱學恒表示深感遺憾,並爭取透過司法途徑,讓自己洗刷冤屈,恢復清白。

鍾沛君遭強吻案,朱學恒遭判1年2月徒刑(攝自中天新聞)

台北地院在判決書中寫道,審酌被告朱學恒對鍾沛君所為強制猥褻行為,其所用之強暴手段,嚴重侵害鍾沛君之性自主決定權及身體控制權,同時朱學恒於偵、審中仍利用經營之頻道、社群及向媒體發表言論,形塑鍾沛君係他人指使之政治打手,顯見被告犯罪後所顯現欠缺性別平權意識、毫無悔悟之態度,應予嚴懲。

而有網友發現,就在台北地院的判決出爐前,朱學恒似乎早就預知被遭判刑,因此將臉書粉專「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裏頭所有的文章與照片全數刪除,同時在自幾個人的臉書專頁中發表聲明,對於自己被判決有罪深感遺憾,未來,本人仍會坦然面對,並爭取透過司法途徑,讓自己洗刷冤屈,恢復清白。

鍾沛君遭強吻案,朱學恒遭判1年2月徒刑(攝自中天新聞)

朱學恒完整聲明如下:

針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於今(29)日上午,就本人所涉妨害性自主刑事案件判決結果,先感謝這幾個月來對本案投入關注的社會大眾及媒體朋友。本人尊重司法,亦坦然面對所有結果;唯,對於長時間的努力爭取,最終沒能得到一個公平審理的機會,而感到失望。更對於未能把事實真相還原,公諸於大眾眼前,最後仍以判決本人有罪作為收場,而深感遺憾。為了捍衛自身權益,本人特發表聲明如下:

1. 在訴訟階段,本人多次向法院聲請證據調查,請求就起訴書內所引用之證物,部分節錄不全、或證人證述前後不一、自相矛盾之處,以其他方式進行證據調查。然,法院對我方之請求,皆置若罔聞,致使此些疑點直至辯論終結前,仍無從查證,我方亦無從針對此些疑點與事實不符之理由,對起訴證物及證人之證述進行攻訐,導致我方於訴訟程序中,始終處於挨打之境地。

2. 其次,在審理程序進行中,法院或因為迫於結案的時間壓力,從開庭審理至辯論終結,僅歷時近2個月,甚至在跨年和農曆新年等連續假期,亦審理此案,直接導致我方在進行證據調查程序時,時間完全被壓縮,不僅無從就證人論述進行一一確認比對,在113年2月19日最後一次開庭時,更在我方無法閱覽4名證人筆錄、剛詰問完一名證人、及甫收到告訴人書狀及證物之情況下,當庭要求我方立即就案件所有證據資料表示意見,並進行言詞辯論,隨後即宣布辯論程序終結,並擇定宣判日期。此種程序安排,實讓我方幾乎無從行使訴訟防禦權,而導致徒留形式審判之憾。

3. 再者,本人對於法院以本人在偵查、審判中否認犯罪,認定本人有逃亡之虞,復以此理由,對本人作出限制出境出海處分,顯然對本人有嚴重誤解。本人再次重申,本案進入偵查程序,本就源自本人的告發,而本人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希望透過啟動偵查,還原事實真相,而不是只聽當事人的一方說法。如果本人真想要逃避責任,又何須讓偵查發動?偵查既已發動,又與本人是否認罪和逃避責任何干?遺憾的是,法院最終仍以本人否認犯罪,而認定本人有逃亡的動機,復引用諸多其他不相關案件的被告心理,轉化套用在本人身上。此種誅心之論,著實令人心寒不已。

4. 本案訴訟至今,雖讓本人感到失望,並有遭到汙衊之感,但對本人而言,仍是很大的學習和省思。未來,本人仍會坦然面對,並爭取透過司法途徑,讓自己洗刷冤屈,恢復清白。感謝支持者一路相挺和付出。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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