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教退休金所得替代率修法後,退休公教人員近日陸續收到新版退休金審定函,目前全台約有18萬名已退休公務人員的退休所得替代率須重新審定。全國公務人員協會前理事長李來希今天(13日)表示,原審定逐年遞減金額表的112年標準,先乘以1.02,再乘以1.04,就是未來可以領取的退休金金額。

李來希在臉書發文表示,行政院以不公告、不副署、不執行法案的手段挑戰國會的立法權,現在又以已聲請釋憲作為藉口,挑戰考試院的執法權。問題是公教人員退撫法案既已依法公布生效,主政機關考試院權衡輕重之後,也已依法本於職權發布執行命令,公教退撫所得停止逐年遞減只是停止扣款,沒有增加收入,政府更沒有增加支出,無需編列任何預算,在職者與退休人員無分公教警消,一體適用,是單純的立法政策議題。
李來希指出,考試院既已作出裁量發布命令,各級機關自當依法遵循,本案毫無操作違憲爭議的空間,行政院自當從善如流,不再作無謂的頑抗,再說依據分權原則,地方政府尚非單純是行政院的下屬機關,奉行考試院的指示依法執行,個別案件重新審定函也已陸續發出送達當事人,形成法效,全案已無迴旋的空間,行政院何必如此負隅頑抗,真是讓人恥笑,也讓服務公職的人員心寒,「何必呢!」

李來希在另一篇貼文中提到,好多夥伴們不理解新的審定函內容,對新核定標準多有疑慮,其實未來「實領金額」非常單純,就是原審定逐年遞減金額表的112年標準,先乘以1.02,再乘以1.04,就是未來可以領取的退休金金額。